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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
相关专题: 物流新闻 发布时间:2012-04-20
资讯导读: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

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治理的重点包括:无经营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非法从事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出租车运输和交通运输施工建设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非法用工、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的,运输船舶不按要求配备船员或船员不适任的;营运车辆超载超员、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运输船舶超限超载、不适航、大船小证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渤海湾、舟山群岛、琼州海峡、北部湾、长江等重点水域滚装运输非法夹带危险化学品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违章指挥、违反安全作业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非法分包、转包以及违章作业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的,应急演练不及时,自救装备不足、培训不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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