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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快递员监守自盗10部数码产品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3-01-10
资讯导读: 去年双十一后的一天,某物流公司郑州分公司主管王铭(化名)像往常一样在电脑里检查当天快递递送情况时,发现有一件派送到郑州惠济区某大厦的货物在从武汉公司到郑州公司途中已近一个月。电脑上出仓记录显示这件货物由10月10日由武汉分公司发往郑州。路上发生了什么情况?为什么近一个月了还没有送到?是不是快递人员扫描漏了?

去年双十一后的一天,某物流公司郑州分公司主管王铭(化名)像往常一样在电脑里检查当天快递递送情况时,发现有一件派送到郑州惠济区某大厦的货物在从武汉公司到郑州公司途中已近一个月。电脑上出仓记录显示这件货物由10月10日由武汉分公司发往郑州。路上发生了什么情况?为什么近一个月了还没有送到?是不是快递人员扫描漏了?
    王铭首先负责任地给收货方打电话询问,得知其尚未收到包裹。他又给武汉公司打了电话,得知货物在10月13日已送达郑州。
    货物去了哪里?他仔细回忆着当天情形,一切程序都符合规范,看似没有问题,但从事多年快递工作的王铭经过仔细回想,还是发现了破绽,他将疑点定在了扫描员身上,他决定找当天的扫描员小唐问个明白。
    等小唐又扫描完一批货物回到仓库,王铭立即问他有没有见过这个包裹。小唐想都没想,很干脆地说根本就没有见到这件货物。
    当天,王铭没敢声张,而是在仓库里到处寻找,希望是货物不小心丢在哪个角落了。但是,他始终没有找到。王铭又向收货方打了电话,经过询问得知这包裹内竟是该公司定制的一台电脑,价值1万多元。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王铭报了警。
    一念之差监守自盗
    这件贵重物品到底是怎样离奇消失的呢?事情还要从2012年10月13日说起。
    这天早晨,武汉分公司的快递员来这里交接货。均是20出头的快递员小张和小王与扫描员小唐一起来接货。当拿到一个大件包裹时,3人凭包装判断出这是一台笔记本电脑,于是小张使了个颜色,快递员小王见状忙给武汉公司的快递员递上了一杯水,并拉着该快递员说话,趁着这空当,小唐快速将这个邮包放进了收货人的柜子中,紧接着拿起旁边的一个小件扫描了一下。
    这一切,武汉公司的快递员并没有觉察到,他并不知道刚才那件货物随后被小张他们悄悄留了下来,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科技市场一个维修电脑的小老板。
    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盗窃客户邮寄的贵重物品。
    他们第一次出手是在2012年的8月份,武汉公司交货时,他们在包裹中发现了一部手机,3人互相点了点头,决定下手。于是,小张、小王引开附近人员注意力,小唐趁机不扫描该包裹,将手机扣了下来。
    几天后,并没有人追问这个包裹的下落,3人又不会使用这部手机,于是就将手机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手机店主,每个人分到了近700元。
    尝到了“甜头”的他们一发不可收拾,胆子越来越大,从扣留小件的手机逐渐发展为克扣客户的摄像机、相机、笔记本电脑。此外,他们还私自截留客户到付的货款。去年10月的一天,他们私自扣留一台笔记本电脑不成后,小张在送货时将客户交付的4000元货款据为己有。
    截至被物流公司发现,3人共私自克扣手机3部、摄像机一部、笔记本电脑6台,经鉴定,涉案物品共计价值4万余元。
    三人一审获刑
    郑州市惠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小王、小唐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小张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小唐、小王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小唐1年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小王1年3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中,3人都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小张说,他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才犯了这样的错误,不应当做出这样的事情,他很后悔自己的行为,但为时已晚。

来源: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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